​机构设置

学院领导与分工

院  长 龙志林: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。分管发展规划、学科建设、对外交流和师资队伍建设、科技工作与科研平台建设。联系道路与桥梁工程系。

党委书记 陈幸华: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。分管日常行政、组织人事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、网络、宣传、综治维稳、图书资料与档案管理、工会与离退休工作。联系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系。

副 院 长 陈宾:分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、教学档案工作。联系地下建筑与工程系。

副 院 长 许福:分管科研与实验室工作。

党委副书记 欧阳巍:分管学生工作、共青团工作与学生党建、招生与就业、学院校友工作。联系建筑工程系。

院党政联席会议

学院决策机构,讨论决定学院改革与发展重要事项,履行学院重大事项的决策权。成员包括学院正副书记、正副院长、院党委委员和工会主席。根据研究工作内容,由书记或院长召集主持会议。

主要职责:

1.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重要文件、指示和会议精神。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上级和学校有关决议、决定和工作部署。

2.研究制定改革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。

3.研究决定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学科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学术交流、招生就业、对外合作、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。

4.研究决定岗位设置、人才引进、考核、奖惩、出国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。

5.研究决定年度经费预决算、大型设备购置、办学资源调配以及收入分配、福利待遇等关系教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。

6.研究决定经党组织会议提出,需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。

7.研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。

院党委

记:陈幸华

副书记:欧阳巍

员:陈幸华、欧阳巍、陈宾、许福、王智超、罗正东、涂佳黄

主要职责:

1.学院的政治核心,领导全院思想政治工作。

2.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、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院的贯彻执行,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。

3.负责本单位的干部工作,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。

4.搞好党建工作,领导本院的工会、共青团、学生会等群众组织。

5.参与学院行政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。

6.完成学校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。

学术委员会

  任:龙志林

副主任:许福

  员(按姓氏字母排序):陈俊、董辉、刘正才、龙激波、龙士国、龙志林、罗文波、王智超、许福、印长俊

  书:

学位点负责人: 

土木工程学位授权点:陈俊

土木水利学位授权点:邓代强

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

主任委员:龙志林

副主任委员:

委员:陈俊、胡朝晖、龙激波、王智超

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

  任:院党委副书记

副主任:院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副院长

委  员:专职组织员、教务干事、专兼职辅导员

建筑工程系  主任:陈 俊

道路与桥梁工程系  主任:王智超

地下建筑与工程系 主任:印长俊

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系  主任:龙激波

测绘工程系  主任:汪奇生

实验中心  主任:    下设:

土木工程与力学基础课示范实验室 主任:

土木工程专业实验室 主任:

综治维稳领导小组

第一责任人:陈幸华

重要责任人:龙志林

国安小组:陈幸华 欧阳巍 易晓

消防安全小组:陈宾 易晓 刘湘晖 陈俊 

调解工作小组:陈幸华 欧阳巍

院分工会 主席:陈幸华 副主席 :欧阳巍  女工委员:闫王晨  福利委员:张芷瑜  文体委员:刘望  组织(宣传)委员:邓彪

院办公室 主任:易晓   专职组织员:张芷瑜   研究生思政干事:邓彪

教务办公室 刘望 龙凤文

院团委书记 金凤

学生工作办公室   金凤    李柔瑾  卜韶芬  邓彪

资料档案室  刘鄂军